第74章:还是大宝贝用着爽!-《人在盗墓刮地三尺给粽子搞麻了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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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他轻轻吐出一口浊气,缓缓张开了眼睛,在那一瞬间,他的一双眸子好似炸出一道金色的光芒,射向眼前。

    他目露喜色,道,“体有金光,大成了!”

    他现在纵然做不到以气化形,但是体内的金光却能遍布全身各处,护住周身血脉。

    金光透体而出,隐隐有半尺,已经非常接近金光化形的境界!

    扫地僧是三尺气墙,自己这半尺气墙,应该也算差不多了吧?

    他有意留下1800盗墓点,以备不时之需。

    凡事留一手,方才能立于不败之地。

    ——

    第二天。

    根据安力满的要求,准备了各种各样的物资。

    大包小包的,特别多,不仅准备了一个月的干粮,还准备了半个月的水。

    楚剑看到那么多物资,忍不住说道,“要不我们开车去沙漠吧!”

    林毅摇了摇头道,“当然不行了!”

    萨帝鹏扶了扶眼镜,纳闷的问道,“林大哥,为什么?”

    林毅一边收拾东西,一边说道,“这进沙漠啊,骆驼可比汽车好用多了!”

    “骆驼特别耐饥耐渴,人们能骑着骆驼横穿沙漠,有着“沙漠之舟”的美称。”

    “骆驼的驼峰里贮存着脂肪,这些脂肪在得不到食物的时候,能够分解成身体所需要的养分,供生存需要。骆驼的耳朵里有毛,能阻挡风沙进入;有双重眼睑和浓密的长睫毛,可防止风沙进入眼睛;骆驼的鼻子还能自由关闭。”

    “沙地软软的,人脚踩上去很容易陷入,而骆驼的脚掌扁平,脚下有又厚又软的肉垫子,这样的脚掌使骆驼在沙地上行走自如,不会陷入沙中。骆驼虽然走的慢,但是拖的东西多,在熟悉沙漠里的气候,有大风快袭来时,它就会跪下,用来遮蔽风沙,还能寻找水源,在晚上还能放哨,提防沙漠狼群等野兽的袭击。尤其他们要进沙漠深处的精绝古城,更需要又丰富经验的骆驼了!”

    “你说,你开车去沙漠能干什么?如果遇到流沙,汽车陷进去,又该怎么办?”

    看着林毅侃侃而谈,叶亦心脸蛋泛红兴奋的不得了,道,“林大哥,怎么你什么都知道呀?!”

    林毅讶异的反问道,“你们进沙漠都不做准备功课的么?”

    叶亦心撅着小嘴,舔了舔小红舌,脸蛋鼓起来,可可爱爱的说道,“唔,是我们准备不够充分,多亏有你呀,林大哥~”

    陈教授乐呵呵的笑道,“你们呀,我们呐,都应该向小林同志学习。”

    林毅耸了耸肩,无所谓的答道,“我们也不能白拿工钱呀!该做的事情,那不得认真做嘛。”

    雪莉杨秀眉扬起,美眸中闪过一抹讶异,似乎对林毅有了新的认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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