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364章 留里克的凯旋-《留里克的崛起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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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一队骑兵高举旗帜快马加鞭,他们在河畔的覆雪土路上狂奔,马蹄踏在着明显有雪橇辙印的道路上掀起一路冰渣。

    只要瞪大眼睛去看,不远处的庞大平坦区域就坐落着一座有宽大围墙的大城市。

    诺夫哥罗德,屹立于伊尔门湖出口的沃尔霍夫河湖口。

    过去十年间一大片区域的松树林开发殆尽,树根被整体挖走,偏酸性的腐殖质被清理,每一年的麦秸秆就地焚烧,土壤的酸碱度逐渐得到调和。而今这片新开垦的土地首次种植豌豆!豌豆与耐寒种小麦开启轮作,想来未来的农作物产量会年年攀升吧。

    一片空地却被故意抛荒,人们任其野草疯长。

    它是罗斯军队的训练场,是驻军尤其是骑兵部队的主要营地所在。

    不过现在所有的农田都处于冬季抛荒中,到处都是覆雪的平坦土地,归来的骑马信使可以快速冲入城内。

    一队十骑,每一名骑兵都打扮得极为花哨。

    他们的高顶的仿哥萨克皮帽特别插着至少十根大雁飞羽,每一根接近50厘米,它们被染成蓝色。马鞍上又插着一根木杆,其上飘扬着一面罗斯旗帜。

    如此作为都是为了引人注目,他们带着国王的命令必须赶在太阳落山前进城,并把消息告知民众、告知太上国王奥托。

    即便是冬季,或者恰恰是冬季,不能从事田间劳作的人们就把主要经历用在家庭作坊生产。布匹、毛毡、毛线、

    各色皮革,国营裁缝工厂不可能完全消化这与日俱增的纺织品原料,势必就由最广大的家庭妇女、小孩承接它的加工。

    五六岁的孩子承接简单工作,另一方面哪怕是怀孕的妇女也就坐下来从事针线活。男人们最好去近处做一些劳作,倘若不能也回到家对着各色皮革从事加工,尤其是是制作皮靴与毛毡靴。因为人人都需要靴子,军队对它的需求更为迫切,它已成为诺夫哥罗德的出口拳头产品之一,销路好得不得了。

    每一户农家都是一个家庭小作坊,于是诺夫哥罗德的集市不再仅局限于大宗的粮食、渔获、纺织品贸易。

    现在正是百工兴旺并有更大的发展潜力,即便已经到了傍晚,那些当路摆摊的人依旧如故,而有意买货者依旧来来往往。

    信使的到来吓了城市南大门守卫者一跳,获悉国王留里克的远征军剩余部队已经抵达钓鱼人庄园更为吃惊。

    这些城市巡逻者立刻开导,他们粗鲁得吆喝以命令占道经营的家伙赶紧回避,又令顾客们统统站在道路两侧。

    人们对这些驱赶行为固然不满,不过听得那些巡逻者吆喝的内容,不满很快化作了快乐。

    “都闪开!给大王的信使让路!”

    巡逻队前方开路,后续的骑兵们风驰电掣通过主干道。

    道路两侧数以千计的民众看到了那一闪而过的蓝白色魅影,看着他们直奔宫殿而去。

    对于奥托,叛乱者

    瓦季姆被处决,其头骨化作了一尊酒杯。

    特殊的酒杯他仅用过一次,接着就当做了战利品和收藏品陈列起来,性质上就与挂在木墙上的那一圈狰狞熊头并无不同了。

    胜利的喜悦渐渐散去,生活也趋于平静。

    老国王毕竟一把年纪,奥托衰老的躯体再不能如二十年前那般仍保有进取心,或者说831年自己名义上亲自带兵平定诺夫哥罗德地区叛乱就是他一生之绝唱。老战士的生涯自那次血腥大胜后告一段落,剩下的就是颐养天年,甚至令他感觉无聊。

    儿时的玩伴皆以作古,自己看着长大的那群崽子,或是在历次战争中阵亡,或业已中年,如今是部族孙子辈的时代。

    “今天,又是平和的一天……”

    他时常闭目养神,穿着厚实的皮大衣而脸庞可比几年前消瘦不少。宫廷侍卫们被命令好生侍奉,大家其实很担心奥托在某一次打盹时突然灵魂出窍,以最委婉的说法,就是“他的英灵已经升上瓦尔哈拉”。

    年幼的孙子们以木枝当武器互相打斗,穿着厚实再在学习上玩一些刺激的游戏。

    孩子们被教育不可随意哭泣、不可畏惧受伤,甚至恰恰要因受伤流血忍痛不哭作为骄傲。

    因为他们中大部分人命中注定要分派到王国边疆成为诸侯,镇守王国边疆并积极开疆拓土。

    他们都是各自母亲的长子,基于北欧自古以来约定俗成的长子继承制,他们

    必须直面自己的命运,必须从小培养他们做一位战士。

    在这方面自有老战士教育他们如何打斗,奥托可怜自己实在没法为崽子们亲自授业了。

    打盹奥托等着开饭。

    他的身体已经不能如过去一般充分消化大鱼大肉,吃一些煮烂的兑了黄油的麦粥,乃至吃精面制作的打卤面,就是他如今喜欢的日常吃食。

    倒是有一点,酒不能断!

    酗酒固然造成早亡,但奥托一把年纪平生最喜欢的饮料莫过于酒,都活了七十岁了当然要赶在暮年好生享受。

    倘若突然的戒酒恰恰是个这个老家伙的心理打击,留里克可不会因为这点小事为了所谓的多活两年去剥夺生父的爱好。

    低度葡萄酒乃至蒸馏一番的干红,以及度数更高的伏特加,他只有整一杯喝得微醉才觉得痛快,才会在迷醉中静静回味自己的一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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